为引导广大市民养成良好文明习惯,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县文明办、齐河报社、县广播电视台联合开展齐河市民“十大不文明行为”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在公共道德领域市民反映强烈的不文明行为,范围以人际交往、公共秩序、公共环境等方面为主。
二、征集要求
内容形式为图片或微视频,列举的现象要有针对性、代表性、一目了然,文字介绍要言简意赅、准确贴切;主办方将选择部分不文明行为在媒体公开曝光。
三、征集时间
2017年9月20日—10月20日。
四、征集方式
内容请发送至邮箱qhxwmb@163.com,邮件标题为齐河市民“十大不文明行为”。来稿请注明投稿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电话等联系方式;图片、视频要标注拍摄时间、地点及简要说明。咨询电话:0534—5321126。
五、奖励办法
活动结束后,主办方将根据征集结果评选出“十大不文明行为”,并在媒体公示。同时,根据来稿质量,评选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2000元;二等奖3名,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三等奖10名,各奖励人民币500元(投稿内容相同者,以先投稿者为准)。
齐河县文明办
齐河报社
齐河县广播电视台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