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 我文明齐河文明 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6-01-07 866次浏览

关于印发《“我文明齐河文明”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经济开发区、黄河国际生态城、齐鲁高新技术开发区、济北高铁枢纽经济协作区,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驻齐各单位,重点企业:

“我文明齐河文明”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文明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齐河县精神建设委员会

2016年1月6日

 

 “我文明齐河文明”主题实践活动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群众文明素质,着力打造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促进社会文明和谐,推进大义齐河建设,按照市县部署要求,决定在全县开展“我文明齐河文明”主题实践活动。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求真务实、改革创新,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为目标,着力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着力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从身边小事和日常行为抓起,在全社会大力倡导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远离不文明行为,全面提升群众文明素养和精神面貌,为实现早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助力协同发展示范县建设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力量和丰润道德滋养。

二、活动内容

 (一)“我文明齐河文明”大讨论活动

活动内容:在全县广泛开展“我文明齐河文明”大讨论

活动,人人参与,讨论身边存在的不文明不道德现象及危害,

对照核心价值观“三个倡导”24个字的要求,谈从自身做起

我该怎么办,通过大讨论活动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发放致全体市民朋友的一封信,号召广大市民讲文明、摒陋习、树新风。通过与群众面对面交谈和网络征集,查找和梳理出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文明不道德行为和现象,作为文明创建工作的重点和抓手。针对这些突出问题,在媒体发起“我文明齐河文明”金点子征集,集中群众智慧,制定整治措施,提高活动开展的针对性和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齐河报社、齐河广播电视台。

(二)“做文明有礼齐河人”活动

活动内容:在广大群众中开展“三管十不”活动(即管好自己的口:不随地吐痰、不出口成“脏”、不在公共场所吸烟;管好自己的手:不乱扔垃圾、不乱写乱画、不损坏公物;

管好自己的腿:不乱闯红灯、不翻越护栏、不践踏绿地、不

乱停乱放),人人争做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文明有礼齐河人。开展文明礼仪“六进”活动,举办礼仪知识学习讲座,开展文明礼仪风采展示活动和文明礼仪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征文比赛,组织评选“大义齐河文明市民”,教育引导广大市民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远离不文明行为,大力倡树“我文明齐河文明”的良好风尚、担当精神和主人翁意识。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卫生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工商局、县旅游局、县交警支队、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

(三)文明行业创建活动

活动内容:以文明单位创建为基础,在金融、医疗、市

政、商贸、餐饮、住宿、公共交通、出租车、物业等窗口服

务行业扎实开展以“爱岗敬业、文明服务”为重点的创建活

,制定创建标准、目标和完成时限,签订文明创建责任书,

积极争创文明服务示范行业、示范单位、示范窗口和文明服

务标兵。推广“五个一”(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热水暖心、一颗诚心办事、一声再见相送)、“三规范”(规范工作流程、规范仪容仪表、规范服务环境)、“五不让”(不让群众在我这里受到冷落、不让差错在我这里发生、不让工作因我而延误、不让不良风气在我这里出现、不让部门形象因我而受损)工作法,把文明行业创建活动作为整体提升社会文明程度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直机关工委、县文明办、县经信局、县卫生局、县计生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城管执法局、县食药监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旅游局、县公用事业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房管中心、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国税局、县地税局以及各金融部门窗口单位。

(四)宣传学习道德模范活动

活动内容:大力选树齐河好人,发动群众挖掘“平民英雄”,推崇“凡人善举”,积极营造崇德向善的社会环境。深入挖掘、广泛宣传先进典型事迹,让道德模范成为社会主角、群众偶象,使他们的高尚品质有效转化为人们的价值认同。各部门单位要在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道德模范,推动形成崇尚好人、“好人好报”的社会价值导向。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

(五)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活动内容:健全志愿者招募注册、培训管理和回馈激励制度。推行志愿服务活动项目化运作模式,按照志愿服务总队(或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协会)发布项目、爱心单位(企业)赞助项目、志愿服务团队实施项目的工作流程,推动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组织志愿者走进街道、社区、广场、公园,广泛开展邻里守望、服务市民、爱护环境、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活动,普及志愿服务理念,着力培育一批优秀志愿服务组织,打造扶持一批优秀志愿服务项目,推荐宣传一批优秀志愿者,大力营造“我服务我奉献我快乐”的浓厚氛围。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民政局、县环保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文联、县残联。

(六)“不文明不道德”行为专项治理行动

活动内容:坚持问题导向和法治思维,坚持用文明的方式方法,坚持走群众路线,集中开展五大专项治理行动。一是交通秩序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治理酒后驾驶、超速超载、违章停车、闯红灯以及公共交通工具环境卫生差、拒载、宰客等不文明不道德行为。二是生产经营秩序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治理店外经营、马路市场、私搭乱建、游商等;依法打击非法经营、无证经营、假冒伪劣、缺斤短两、价格欺诈等行为。三是公共环境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治理背街小巷、集贸市场、车站广场、铁路公路河流沿线、老旧小区、公共厕所等脏乱差问题;治理乱贴乱画、乱扔乱倒、宠物随地便溺等问题;治理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等内容不健康不文明的门店牌匾、广告等问题。四是文明旅游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治理旅行社低价恶性竞争、欺骗消费者、服务质量差、违规经营等问题;导游素质低、游客不文明等问题;旅游景区环境脏乱差等问题。五是文明餐桌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治理环境不卫生、食品不安全、服务质量差、价格欺诈和铺张浪费、大声喧哗、酒后滋事等问题。同时,发动广大市民开展不文明行为随手拍活动,设立媒体曝光台,通过宣传教育、群众监督、媒体曝光、依法治理等手段,纠正不文明不道德行为。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直机关工委、县文明办、县经信局、县卫生局、县计生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水务局、县文广新局、县城管执法局、县食药监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物价局、县公路局、县旅游局、县公用事业局、县政务服务中心 、县房管中心、县交警支队、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国税局、县地税局、人民银行齐河县中心支行、齐河报社、齐河广播电视台、晏城街道、开发区、祝阿镇。

三、组织领导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我文明齐河文明”活动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群众文明素养,营造良好文明环境,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整体形象的一项重要举措,事关协同发展示范县建设大局,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县直各部门单位要发挥职能作用,落实人员责任,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活动实施方案,结合文明创建各项任务要求,以“三严三实”标准,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强化宣传教育,使文明融入到每个人工作生活的各个方面。要力戒形式主义,杜绝劳民伤财和简单粗暴的工作方法,让群众感受变化、得到实惠、真心拥护,积极主动参与到活动中来。要把有效做法常态化、制度化,形成活动持续深入开展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齐河报社、齐河广播电视台、各重点网站要在重要版面和时段开设“我文明齐河文明”专题专栏,宣传各部门单位深入开展活动的具体行动,曝光各种不文明现象,督促整改落实。加强社会宣传,在广场、公园、车站、户外电子屏、大型广告位、社区宣传栏等处张贴、播放公益广告,在全社会营造“我文明齐河文明”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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